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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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0:29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结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旨在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实际贡献。
首先,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70%,主要考虑地区经济、物价水平以及岗位职责等因素。由*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统一在同区域范围内制定发放标准,按月发放,包括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和针对农村教师的补贴。其中,农村教师在偏远艰苦地区会享有额外补贴,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确定并执行统一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30%,用于体现工作量和贡献,由学校根据规定程序设立项目,如班主任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奖励等。班主任津贴在绩效工资中统一合并,初中和小学的标准分别为每月400元和300元。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则由教育部门制定发放办法,并经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绩效工资的实施注重公平与激励,各级教育部门需制定考核办法,学校根据*指导进行内部分类考核,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原则,倾斜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学校内部分配需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育部门批准后公开执行。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省**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8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实施范围与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