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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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4:51
刑事案件法定可以退侦两次,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刑事案件一般是由*来审理的,但是*是不可以退侦的,退侦的司法程序是由*提出的,在*对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发现犯罪事实难以认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案件退回*机关,并要求补充侦查。
一、刑事案件法定可以退侦几次?
1、刑事案件法定可以退侦两次,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提出申请延期审理,*不会主动退回到*机关重新侦查,如果证据不足,会做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二、补充侦查后案件会被如何处理
对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审查。
*机关若是侦查结束后,需要将案件移交给*来审查,*的相关职员在接收到由*机关移交上来的刑事案件后,是需要认真审查的,若是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此时就需要按照流程将案件退给之前的*机关,并要求限期完成侦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