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17:2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3:10
依12年新刑诉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检察院负责下列四类案件的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3:10
贪污,受贿,渎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3:11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