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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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20:5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的目标是预防和管理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可能引发的室内环境污染,确保公众健康和公共利益。它的设计宗旨在于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包括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以及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
重要的是要明确,规范所定义的室内环境污染主要源自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在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材料导致的室内污染并不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控制范围内。
规范重点关注的五类室内环境污染物包括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国家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对此有明确规定,要求住宅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活度和浓度必须符合以下限值:
这些标准对于确保居民居住环境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现执行的室内空气检测标准主要有两种即: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