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代课教师转合同教师4月12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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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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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2 09:52
选招对象:2008年9月1日前经教育局登记在册,现仍在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代课教师
淘汰制:8月底前未获得聘用,将予以辞退
记者昨天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中小学代课老师转合同制教师招录考试办法正式出台。第一次考试将在4月12日举行,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进行。
已登记在册的代课教师可参加
此次选招对象为2008年9月1日前经东莞市教育局登记在册,现仍在东莞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代课教师。
8月底前,未获得聘用的代课教师,一律予以辞退,并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获得聘用的非户籍受聘教师,符合《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办理迁户。
符合条件可享受加分待遇
获得特级教师和省、部级以上或东莞市劳动模范(包括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代课老师,并具有相应学历,无违法违纪行为者,可免予考试,但须考核。
加分机制方面,在东莞公办中小学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一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