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嵩学生时代在《萌芽》、《儿童文学》、《少年文艺》等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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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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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01
《若有所失》,许嵩高中时代的作品。
正文:
在某个时候,我成为一个学生。那会儿欣喜若狂。就象现在的年轻人结婚了一样。事实证明,恋人只有在婚后的那一天至多是那一年是幸福的,然后便处于一种“维持现状”的心理状态。维持的原因是,中国人超强的责任心。当然可以离婚。问题在于,办一个离婚手续所花费的精力远远大于维持现状所花费的。
所以至今我仍是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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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时候我所就读的小学,据说是特级教师云集,教学设施一流。这么好的条件,入学的条件是,捐资入校。校方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家长的强烈欲望……只能这么做来限制人数,顺便为扩建学校筹集资金。真实情况是,一共才200来号人,一半捐资。而另一半没有捐资的,则是直接去学校领导家捐资捐物。
最近听说重点大学要搞扩招。5%的自主招生名额什么的。
这令我立即想到我的小学。余杰说当教育和政治挂钩时是整个民族堕落的开始。那么应当可以说,当教育和经济挂钩时,整个民族的堕落在加速。
然而大学和小学是一回事吗?我想是的。譬如烟蒂,既叫烟头,还叫烟屁股。
2
在很多小学和初中,都有校服这种事物。我的也不例外。据说创造者最初的想法是,整齐美观,防止学生攀比吃穿。我的初中,三年卖给我三套校服。这种做法的教育意义是,告诉我们什么叫做浪费。而且质量奇差,校园对面的那个缝纫店从此生意兴隆。销售服装的同时校方是这么和孩子们说的:我们本着自愿的原则……。实际的情况是如果你没有校服那么星期一大家都去升国旗了而你要呆在教室扫地。对此我想提的意见是,第一,学校应该强制学生购买校服,这至少证明了校方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不至于象日本搞了南京大屠杀却用“解放南京”一言以蔽之这般厚颜无耻;第二,既然已经很暴利了,就该把衣服的质量搞上去,不要让孩子们一碰就破,然后打许多补丁,然后在上级领导检查校况的时候揪一个孩子出来,理直气壮的指着补丁说,看,我们的孩子多么的艰苦朴素啊。
3
某个时候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当一作家。我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过这种想法。我更相信很多人都和现在的我一样放弃了这种想法。
初中的时候我喜欢写一些措辞激烈的文章,可以称之为“大放厥词”之类的。虽然偏激,但现在的我仍然偏激的认为偏激总比中庸好。譬如偏激就可以对某事物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而中庸者则笃信“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综合分析”,进而得出“这个事物有很多优点,但也有很多缺点”这样的狗屁结论。很可耻。我当时写过一个叫做《化学老师是会飞的猪》的,原因是,一次化学实验此君叫我们滴一滴某溶液,而我不慎滴了两滴。这个失误的结果是,该师飞奔过来劈头给我一巴掌。理由是我滴了两滴。又因其体态若猪,故作此文。后果是,检讨三篇,给班主任的,语文老师的,会飞的猪的。这让大家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学生不可以随便打比方;第二,老师可以随便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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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狗,因为狗忠实。我家楼下有一只狗,白天睡觉,晚上乱叫。大家对他的评价是,这小子有点意思。
大人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这种语句无懈可击好比“这条狗很有狗的气派”。结论是我没有学生的样子,主要原因是我的头发长。我认为没有剪头发的必要的原因是,人到了秋天自然会掉头发。就象狗之间不互相剪头发,但是长毛狮子狗照样不会变成短毛小鬣狗。如果有人和我讲人和动物在这方面是不一样的,那么拜托以后不要和我说教什么“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具有社会性”,而应该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会互相剪头发,或者自裁。还有一些朋友留的头发比我长,挨揍的时候说,是我硬叫他们留的。于是他们的老母老父照我算账。说是我带坏了他们的宝贝儿子。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了一个奇妙的景象: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用抢抵着他们的头说,不许剪头发!不然老子崩了你。
5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象我这样一个选择文科的人,还要求我们继续学习物理化学之类跟我们的未来毫无关系的科目,我是指分科以后的学习。而且还要会考。再拿狗打个比方,就是主人给小狗一盆饭和一碗肉,狗选择了它钟爱的肉。但是主人说不行不行,你要先吃了这碗饭。
多吃点当然没什么不好。问题在于,吃完饭后的我们,还有没有食量去吃肉了。
6
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经历。
独自走在街上。仿佛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回头。后面空无一人。
一切都那么完美无缺。然后若有所失
把伤痕当酒窝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视。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和尚
不知你是否已将这个词汇淡忘了。早些年往往有一些剃了光头,穿了袈裟,拿了钵盂的人,穿梭于各大居民区,逐户化缘。这些人刚开始神情若仙,谈吐不凡,而且往往以老衲自居,哪怕他只有30岁。一旦化缘不成,则缘飞缘灭,凶相毕露。一年夏天去过一个很有名气的寺庙,正当我被宏伟的千手观音像深深的震撼时,一个戴着墨镜的和尚打着手机风尘仆仆的从我面前拂过;还有一次去过一个没有名气的寺庙,院内的大墙上赫然是:普及一胎,抵制二胎,消灭三胎。 许嵩
然而假的究竟不是真的,真和尚精通佛理,看破红尘,他们的很多思想行为影响着尘世中的我们。比如在不久前的高三动员大会上老师是这么讲的:哪位同学学习的时候能坐得住,能心无杂念,成绩就能搞上去。以前我不相信这东西,因为比如植物人就很能坐得住,且心无杂念,可惜成绩没搞上去脑力先搞下去了。现在看来要修成正果就需真像和尚一样避世高蹈,隐姓埋名。中国禅宗第五祖弘忍大师讲:大厦之材,本出幽谷。大意是建造大厦的木材,本来就出自幽深的山谷,不会在人聚之处长成。因为远离人群,不被刀斧砍削损伤,才能够一一长成大才。 许多年前那部《大话西游》莫名其妙的把和尚置于了婆婆妈妈的境地,从此唐僧成了啰嗦的代名词,且一蹶不振,永不超生。对此我的看法是,喜剧该有一个底线,就是别把无知当有趣。和尚招谁惹谁了?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去诋毁它,给它塑造一个与他恰恰相反的形象。南宗禅其实把念经鄙弃为无事忙,能不开口,则不开口,因为“口是祸门,言多必失,沉默是金,静心向禅”。相传,佛陀曾于灵山大会上拈一枝金婆罗花示众,大众皆茫然,唯有迦叶尊者破颜一笑。在这拈花微笑,心心交汇之间,迦叶尊者成为传灯一祖。可见多做多想,少说空话,才是成功的快捷方式。 和尚把对人宇宙的顿悟分成三个境界。第一境是“落叶满空山,何处寻形迹”。这是描写寻找真理的本体不得的情况。其二是“空山无人,水流花开”,是描写似已悟道而实未了悟的阶段。最高境界是“万古长空,一朝风月”。这是说在瞬间中得到了永恒,刹那间成终古,超越思虑执著后显示出的澄明境界。如果讲我们的高一高二分别处在第一第二境的话,那么高三就是该到第三境界的时候了。当然郁闷和茫然是有的,因为现世有许多的矛盾和不公。可惜的是,从原始人出现贫富分化后,人类社会不再公平。愤世嫉俗的人像一只反过来蜷缩的刺猬,用自己的刺折磨自己。因此学习和尚的看破红尘吧!即使不出家,旷达些也是好的。 电影《食神》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大意是:世界上根本没有食神。只要用心烧饭,每个人都是食神!虽然逻辑上讲不通,但套用一下还是可以的,那就是,世界上根本没有和尚。只要用心做事用心领悟人生,每个人都是和尚。
磨刀
《书·费誓》云:“砺乃锋刃”,孔传云“磨砺锋刃”。由此可见刀是要经常磨的。儿时对刀颇感兴趣,一旦母亲要磨刀,便夺下去磨。无奈当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专门替人磨刀这个行当,一如希腊不知道中国有碗这种盛具伊拉克不知道中国有茶,白白耗费了力气。 现在的磨刀人往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扯着嗓门在生活小区里高吼:“磨刀磨剪子咯!”这是他生意的开始。这人倘若喊的底气不足,歇斯底里,会让人心烦意乱扔下个酒瓶砸他个头破血流也不是没有可能;喊的气若游丝仿佛大限将至也不行,因为人家会想让他磨个刀倒是小事,万一他累死了,还要负刑事责任。喊的时间亦有讲究,早晨六点,吵醒人家美梦,那么等着头破血流;中午一两点钟,等着头破血流;晚上十点以后,那恐怕要血肉横飞了。流血之后只能悻悻得出结论,城市人真的不好伺候。 我就曾经奉母亲的命令前去磨刀。那次听见一个人混沌的呼喊,母亲说是磨刀的来了,我听却像是收破烂的。可是母命难违。偏偏我家的刀很不争气,竟有4把要磨!我只能手提两刀并两肋插刀飞奔下楼。见到磨刀人,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此人骨瘦如柴!我急忙转身上楼欲取葬礼。可转念一想“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贫”(《史记·滑稽列传》)--这人,不可貌相。好比当今歌坛,人长的丑却能经久不衰,定是歌艺奇佳;不过还有一种不幸的可能就是太丑了,成了丑星。--于是上前磨刀。不料此人很不礼貌,夺刀就磨。我很忿然,心想你怎么自信我就是来找你磨刀的我去杀人不行吗。然而刀在他手里,就有绝对优势;我身单力薄,是以不敢多言,万一他一气之下手起刀落也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之后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细细看他,磨的还算有板有眼,坐在木凳上动作娴熟,想来也是“坐案高手”;不仅感叹自己能够不以貌取人,给了它表现机会。苏轼《贾谊论》云“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老子云“有才不难,能善用其才则难”。我把古人的难事都解决了,果然不易……正得意着,他磨好了第一把。我急忙夺过观看,发觉刀磨的有点不对劲。我的刀本来是长方形的,给他这么一磨,刀刃竟然成了一个半圆形,似一把镰刀!无奈好刀已成坏刀,只有生气,别无他法。这种“化方成圆”,从人类文化的意义上来理解确实很有特点。亨利《化圆为方》云“自然界的事物都是圆的,人为的事物则有楞有角”,这是西方观点:化圆为方;日本禅宗大师铃木大拙云“圆是圆,方是方,同时圆是方,方是圆”,这是东方人的观点:方即是圆。此磨刀人之思想不东不西,还把我的刀磨圆了,果然不是东西。 两个小时过去,四把镰刀出炉。我一摸,不但圆了,还钝了!可惜此时早无耐心,作罢。不料此君要价不菲,我竟没带够钱,便上楼去取。取到后下楼,这个磨刀人竟然不见,刀也不知所踪。江淹《谢临川游山》云“身名竟谁辨,图史终磨灭”。“图史”能磨灭,没想到我的刀也被磨没了,不禁感叹刀如人生,锋利的可以愚钝,刚正的可以圆滑;然而愚钝或是圆滑终归还是人,千万看守好自己的灵魂,若像我的刀,找不到了,只能任其磨灭。 回家。母亲问我,四把刀呢? 我假装没有听见,把脸转向窗外的云天。
模仿
记得九五年那会儿流行一种叫魔具的练字工具。据传媒报道发售第一天就卖了几万套,中国人爱凑热闹可见一般。好在中国人又有一个优点就是狂热后善于反思:立刻有专家学者指出这种魔具容易造成书写定势对字体尚未形成的儿童不利云云。其时我小学三年级,见到这种新奇东西当然要买,毫不理会专家言论。使用之后发觉效果不错。刚到初中时老师问我:“你字写得很不错!练了多久了?”然后扭过头去和同事追忆往事:唉,我儿子小时候非要买什么魔具,瞧,现在字写的跟鳖爬似的…… 我只能抱歉的说,我就是用魔具练字的。 魔具是字体上的模仿,尚且简单,但也说明善于模仿和不善于模仿带来的效果是大相径庭的。模仿不易。被誉为21世纪中国画界之魁的张大千,一生画作三万余幅,很大一部分是模仿古人的作品。这种模仿,又不是乏味的模拟,他能启发你,让你反复回味,有时他把仿制品上还盖上自己的印章。这在现在一些“脸皮薄”的人看来简直是“厚颜无耻”。东施效颦,为人耻笑。可是她想到要“效颦”,可见她对什么是美,有一种认知,知道自己长的丑,愿意去模仿,使自己美丽起来。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这种追求美好的态度,应该是值得推崇的。 单就文学而论。列许登保说模仿有正有负,“反其道以行也是一种模仿”。模仿,借鉴资料是汲取百家之长,创出独具风格的东西。余秋雨先生常常被人批评说他的散文里“第二手材料”太多,“缺少自己的东西”。对此余先生在《伪贵族心态》一文中说: 我写中国传统文化,所引材料岂止是“第二手”?东坡的词,李白的诗,第二万手也不止了。即便我去实地考察文物古迹,也是人家挖出来放在哪里的,还不是“第一手”。看来要第一手材料非得自己去考古了。 虽然幽默,但是其中的道理说得清楚。一个文人决不可能跨领域去考古,因此使用“第二手材料”在所难免。你说这是抄袭那也没办法了。古代的文人也善于模仿。杜甫《戏题画山水图歌》中有佳句“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淞办江水”。其后诗鬼李贺《罗浮山父与葛篇》云:“俗剪湘中一尺天,吴娥莫道吴刀涩”。杜子美云“夜足沾沙雨,春多逆水风”。其后白乐天云“巫山暮足沾花雨,陇水春多逆水风”。李贺,白居易明显的模仿了前人,但不失为妙语。唐人崔颢的《黄鹤楼》,有“以孤篇而压全唐”的美誉。李白到了黄鹤楼见了此诗,明知前作很难逾越,仍要摹一首。崔颢借“白云”,“烟波”,“晴川”,“鹦鹉州”怀古思乡;李白则以咏“烟花”,“孤帆”,“远影”尽遣送别之魂。由于他模仿前人格调,又别具匠心,这首诗丝毫不比《黄鹤楼》逊色。 笔者乃高二学生,平日校园里眼开眼闭多的是模仿之作,不想对这些多说什么。本来我们的生活就很单调,学习,学习。没有生活阅历,那么只能从书上看。且作文这种东西本不是天生就会的,需要从模仿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模仿者,而后再做被模仿者。人生也是如此,哪个人走路,说话,不是经过模仿就会的呢?人们所谓“好好学习”,这学习的主要工作就是模仿,这是基础。至于能不能在模仿的基础上创新,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所以从此不要畏惧模仿。 是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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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01
我知道有一篇叫做《把伤痕当酒窝》要的话我E-mail:yuqinglv@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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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07
把伤痕当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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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09
百度百科里有 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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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05
许嵩高二时,在萌芽上发过一篇《把伤痕当酒窝》是江苏省高考模拟卷的阅读题。原文在这,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