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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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6:11
未经劳动者同意,调整岗位或者降低工资是不合法的。
理由是劳动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
所谓“调整岗位”,一方面指企业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到适当的岗位,这需要考虑到劳动者专业性质、工作胜任能力、劳动者的接受程度等因素,而不能任意调整;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调整岗位后工资待遇的合理性,即应该调整到工资待遇相当的岗位,不能因此导致劳动者的收入明显减少,甚至影响到劳动者的正常生活。
如果劳动者对调整岗位或企业降低工资提出异议,认为企业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不合理,企业应当证明其具有充分合理性。否则,不应该支持调整岗位或企业降低工资的做法。
如果企业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待遇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应该予以支持。这样既保证了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也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合理性的掌握由仲裁员或者法官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标准和自身的价值观念来自由裁量,达到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缓矛盾的目的。
要是公司没有经过员工就直接调岗降薪,劳动者不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