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台货车准备卖。对方说不想过户,写协议,这样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6:32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33
对卖方(原车主)来说存在的风险:
1、实际车主的违章未及时处理,卖家名下会一直存有车辆“违法未处理”状态,对办理名下其他车辆的审检手续影响极大;
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若实际车主未购买交强险或无偿还能力,可能会给卖家带来巨额的民事赔偿风险;
3、卖家仍需配合实际车主办理车辆审检、保险理赔等手续。
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二手车辆买卖双方除车辆交付外,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就车辆风险转移等事项做好约定,避免产生争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28
如果有交通违章 交通事故 你自己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