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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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37
为加强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财务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保监会有关规定设立,需加强财会工作管理,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财会工作管理机制和制度,有效降低管控风险,提高财务运行效率。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需对本公司财会工作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险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需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保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及财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评价。
保险公司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模、销售渠道和产品特征等情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财会工作管理机制和制度,有效降低管控风险,提高财务运行效率。董事长、总经理需对财会工作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险集团公司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所属子公司的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中国保监会将监管、评价保险公司财会工作及财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保险公司需强化财会管理,确保财务合规,提升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长、总经理需承担财会合规责任,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险集团公司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子公司财会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中国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进行监管、评价,确保财会工作合规有序。
强化保险公司财会管理,确保财务合规,提升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保险公司的重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需承担财会合规责任,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险集团公司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子公司财会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中国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进行监管、评价,确保财会工作合规有序。
为加强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该《规范》于2012年1月12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保监发〔2012〕8号印发。《规范》分总则、机构和人员、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监督、财务信息系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等12章105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9〕235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