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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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1:52
在2005年11月18日这一天,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重要会议,会议的焦点议题是通过一项关键的法规。这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浙江省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大会的决议中,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第49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对外宣布了这一法规的诞生。《条例》经过严谨的讨论和审议,旨在规范和促进浙江省的渔业发展,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民权益。
经过了数月的筹备和审议,这部法规终于在2005年11月18日得到了通过。然而,它并非立即生效,而是设定了一段过渡期。《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定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给相关行业和公众留出了必要的准备时间,以适应新法规的实施。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此次立法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他们的决定将对浙江省的渔业产业产生深远影响,旨在推动可持续渔业发展,为渔民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保障。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的条例。于2005年11月1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