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20:5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1:30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有义务为每一名员工缴纳五险。如果员工辞职,那么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这个义务便自动终止。自辞职日之后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公司缴纳部分可以要求劳动者退回,公司不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也不存在维权一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1:31
谁要谁退回五险啊?不过不管是谁,都是不合法的要求,不用理会。若是单位直接从你工资里扣除,那就可以劳动仲裁,也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1:31
已经签定正式合同,而且还交了保险,原则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得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批准离职后开解除合同书。你的意思是不想和单位商量就离职了,保险也不要了。在同一城市,如果在同一社保统筹区,不能单开保险帐户,也就是说要单位给你退保,然后去新单位接续。要是新单位不在同一统筹区,可以重开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1:32
先咨询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吧,电话12333前面加你们当地的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