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新规定,深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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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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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3 08:19
一、深圳的产假是多久?
广东省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
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具体产假规定如下
1、生育一胎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
2、生育二胎的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
3、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提示】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六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将自市*常委会公告之日起废止。深圳《条例》废止后,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15天晚育假的规定也不再执行。
二、2023年,国家法定产假将更新,具体规定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一般是98天,如果是在难产的情况下可以再享受15天的产假。同时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话,多一个孩子就可以多享受15天的产假的。如果意外流产的话也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产假。
三、国家规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规定是多少天才产假
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四、国家规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规定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五、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产假期制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以上是劳动法规定小产假规定
引用法规
[1]《规定》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