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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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7:59
重庆市正在进行一项针对部分个人住房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其中涉及到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首先,个人住房的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税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 税率
这里的应税建筑面积指的是纳税人的住房面积减去免税面积后的部分。免税面积的计算基于家庭单位,每个家庭仅能对一套住房享受免税待遇。
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拥有独栋商品住宅的纳税人,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如果新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或高档住房,免税面积则为100平方米。如果纳税人家庭有多套新购的应税住房,将按照购买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计算免税面积,先购买的住房会先扣除免税面积。
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在重庆市内既无户籍、无企业也无工作的个人,他们所拥有的应税住房是不享受免税面积的。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以及免税面积划定的具体规定,这在重庆市的房产税改革中起着关键作用。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