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的问题——请教律师朋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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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5:48
逐一回答:
1、不为事实婚姻;
2、处分母亲自己的遗产部分,遗嘱有效;
3、你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但是你父亲过世已经四十年,你的继承权已经灭失。
4、你若有证据证明你弟使用了非法手段胁迫母亲立遗嘱,则遗嘱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5:43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你父母属事实婚姻。
2、退一步说,不是事实婚姻,你母亲的遗嘱有效 。
3、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你母亲只能处分其二分之一的份额,你父亲没有遗嘱,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份额。你也有继承权。
4、遗嘱是否有效,由法院来确认。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5:44
建议你整理好材料,到找律师当面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5:43
不为现实婚姻,没有,应有,不应有效,本人是法律系大学生,建议你在咨询下律师,因为你的情况有些复杂,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