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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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7:58
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两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是从法律文书上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法律文书当中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从语文书送达当事人以后开始计算的。一、对新行政诉讼法执行解释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期限是2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三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申请主体资格,必须是行政法律文书指定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既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法律文书;
(3)必须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4)执行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在行政、刑事或民事诉讼活动中,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必须要执行的,对于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来讲,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供已经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一般行政机关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