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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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2:18
根据规定,假释一般是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但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一、假释要去哪个部门申请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二、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复核。高级人民*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复核。上一级人民*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上一级人民*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作出的,高级人民*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诉讼卷宗和证据。最高人民*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重新审判。
对于假释,是可以找律师的,最主要的是监狱,即执行机关。因为基层监狱才掌握服刑人员的最基本的改造表现和情况,对于犯人的减刑和假释,都是从监狱监区向监狱有关科室呈报,经过相关程序审批,然后上报所在市的中级人民*予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