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2:5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签署的贸易协定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设定为三年。在协定期满六个月前提前,如果缔约国中的任何一方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有意终止协定,那么该协定将自动延续,直到接收到终止协定的明确通知后六个月为止。这种通知必须以外交途径进行递交,确保程序的正式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协定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希望终止合作,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以便给另一方充足的准备时间。任何终止的决定都将通过官方外交渠道进行沟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尊重和法律程序的完整性。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协定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确保在无终止意图的情况下,两国间的贸易关系能够延续,直到一方明确表达出终止意向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这样的机制有助于维护商业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促进双方经济的持续交流与合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贸易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促进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增进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而达成的协议,缔约各方应遵照各该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和规章,对自另一缔约方领土输入或向另一缔约方领土输出的商品,特别是对本协定甲、乙两附表所列的商品尽可能给予便利,该协定自1973年10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