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部(ir)和董秘之间都有哪些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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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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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00:53
投资者关系部(IR)与董事会秘书(CIO)在公司中的角色存在显著差异,也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以下是基于这一主题的深入探讨。
在海外资本市场,投资者关系部(IR)是上市公司中执行职能的部门,通常由总监或经理领导,向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汇报。在某些情况下,高级CFO可能担任IR领域的最高级别职业经理人。然而,与之相比,在海外上市公司中并不存在董事会秘书的概念。
IR部门的职能包括撰写公司收益公告、参与收益电话会议、准备机构投资者问答、审核财务报表、搜集资本市场情报、了解机构投资者投资热点以及指导路演过程。这些专业技能在海外市场上较为普遍。
而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董事会秘书(CIO)的角色扮演了IR职能在公司内外的最高执行者。非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能通常较弱,但若公司有上市计划,设立董事会秘书职位旨在建立与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互动沟通机制。通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内部精通财务会计和法律的人士担任,也可能由券商卖方分析师转职而来,负责跟进覆盖特定公司或行业的业务。
在处理卖方分析师的访问时,国内上市公司与海外公司的做法有所差异。海外公司倾向于定期举行收益发布电话会议,集中解答卖方分析师和买方机构投资者关于公司业务的问题,并主动分享公司的业务布局战略和未来盈利预期。相比之下,国内A股上市公司在这一领域的表现则较为被动,很少有定期的收益发布电话会议,而且在信息发布上可能缺乏准确性,有时还会出现不实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非公司金融机构,如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PE)基金,也可能设有投资者关系职位,但这类职位通常是非常设的。在一些机构中,高级合伙人的职责可能包括覆盖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