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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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2:55
ODS,即消耗臭氧层物质,是国际上关注的重要环保议题。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规定,我国需淘汰的ODS种类丰富,包括六类共计94种物质。这六类分别是:CFCs(氟氯碳化物)、哈龙、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HCFC(氢氯氟碳化合物)以及甲基溴。
在这些ODS中,我国的生产和消费主要集中在10种物质上:CFC-11、CFC-12、CFC-113、哈龙-1211、哈龙-1301、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HCFC-22、HCFC-141b以及甲基溴。这些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占据了我国ODS总量的主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大部分其他ODS生产量和消费量相对较小,表明我国在执行议定书时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了这些有害物质的使用。
许多科学研究证明,工业上大量生产和使用的全氯氟烃、全溴氟烃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并上升到平流层时,受到强烈的太阳紫外线UV-C的照射,分解出Cl.自由基和Br.自由基,这些自由基很快地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每一个Cl.自由基可以摧毁10万个臭氧分子。人们把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因其英文名称为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取其英文名称字头组成缩写,简称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