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为什么在全国集资,又说有可观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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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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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8 03:12
中介性质,查阅相关资料和报道,感觉不太靠谱,是骗局哦 ,非法集资,投资有风险,请谨慎。
附带相关报道给你看:市场周刊讯(记者古金华 见习记者 朱顺坤)2018年5月初,有投资人向记者曝料,称: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农公司)在全国设立数以千计的服务站,以“合伙人入股,企业家种植,振农服务”的方式进行合作,向不特定人群宣传种植速生柳可获取高额回报其实是在进行变相集资。
记者通过深入的调查,揭开了振农公司利用服务站和经纪人,把投资人的钱以“接力棒”式的方法化为乌有的内幕。
5月9日,记者应振农经纪人黄女士的邀请来到了上海市浙商大酒店参加由振农公司举办的“北京振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大会”,会场大约有50多人,参加这次活动的基本上都是没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老年人。振农公司的乔孝英讲师对速生柳三方合作模式向投资人进行了讲解:合伙人(投资者)投入资金,企业家(种植户)提供土地,振农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企业家占股60%,振农和合伙人共占股40%,合伙人投资两年期的占股24.82%,投资三年期的占股26.65%。
振农公司高总向投资人介绍了投资奖励方案:一星期内投资5-10万奖励山老大农副产品,投资15万的奖励300元红包,投资20万的奖励500元红包,投资30万的奖励800元红包,投资50万的奖励2000元红包。一个月内投资40万的奖励800元红包,投资50万的奖励1000元红包,投资80万的奖励2000红包,投资100万的奖励3000元红包。以上合伙人除了红包奖励外还有各种山老大的产品给予奖励。给振农经纪人的奖励是:一个月内持续推荐3个合伙人奖励500元红包,推荐5个合伙人奖励1000元。
(中间省略)
振农服务站一位老年投资者告诉记者:“我投资了10万元,放了3年期的,他(振农经纪人)告诉我3年可以获利46%。”服务站内另一位女性投资者对振农公司的合作模式提出质疑:“合作社的人我不认识,至于他们怎么去安排,怎么去做,到时候万一拿不到钱我找谁去,我的钱一会儿打到山东,一会儿打到山西,一会儿打到太原,但是钱投资进去之后我没有和种植户发生任何关系。”
经纪人是指为各种经纪活动牵线搭桥而从中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振农公司路演和振农服务站均出现经纪人,按照振农公司介绍,振农公司只是“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振农公司本身就是从事“牵线搭桥”工作的,经纪人应当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从经纪人定义上看,振农经纪人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记者发现经纪人包女士拿出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签订方是“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而实际收款人是“战阴亮”,经纪人黄女士给的收款账户是“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而实际收款账户却是“毛国菊、王凤琴、帅艳”的个人账户。如果投资人与供苗方发生纠纷,那么承担民事责任的到底是收款人还是供苗方呢?打款账户是由振农公司指定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振农公司给的,看来这些问题只有振农公司才能解释的清楚了。
为核实资金的去向,记者联系了这份合同供苗收款方“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蒋先生。蒋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了解供苗、收款的事宜,公司也没有“战阴亮”这个人。记者又联系了“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毛国菊、王凤琴、帅艳不是我们合作社的,(振农使用的)合作社(印章)不止用我们一家,当时我们不懂,他让我们办合作社,然后把章交给他,我们以为他在骗取国家补贴什么的,在2016年的时候偶然一次机会看见一个合同,关于我合作社的(收款、卖苗),我就挺惊呀的,后来我们报警了,这个章也挂失了。我一直想找一下投资人,找一下振农,找一下相关部门制止他(振农)这种行为,让他们(投资者)别损失了。今年上海的一个大姐给我打了电话,我说你赶紧报警,我全力配合你。(收款、卖苗)确实不是我操作的,也不是我们合作社操作的,这是振农一直在操作这个事”。
记者为了进一步核实企业家是否在种植合伙人所购买的速生柳,振农公司是否按期付款。记者查询了经纪人包女士所拿出的合同企业家“夏津爱农世家种植专业合作社”,却发现该合作社于今年5月4日注销解散。记者又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振农公司和种植户发生多起经济纠纷,振农公司并未尽到履行收苗、付款的义务。2013年5月31日,振农与关女士签订了70亩《竹柳联合育苗合同》,合同约定振农公司提供种苗,负责回收并承担回收种苗的全部运费,关女士承担土地租金和种植管理人员工资,关女士按合同约定租赁土地将树苗种成后,振农公司在2014年3月份只回收了21亩,剩余的49亩至今没有回收,已经回收的种苗款176235元苗款也至今不给。2017年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支付关女士竹柳种苗款126789元并支付违约金77191元。
7月23日,记者在宿州市与多名振农竹柳种植户见面,他们告诉记者,“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爱农家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前都属于“中国三农集团”,振农公司现在法人李春华也是中国三农股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裁。他们与“爱农家加”和“振农公司”签订的《竹柳联合育苗》合同,到目前为止也不去回收,现在还有很多竹柳种植在林地里。2015年进京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公安部门已对“爱农家加”和“三农集团”立案调查,后期也与振农公司进行多次交涉未果,他们表示会继续向相关部门反应,坚持将维权道路走下去。
7月25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来到了天津市旷世国际大厦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前台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7月27日,记者收到振农公司委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杨明敏律师的一封未加盖公章的回复函,杨律师告诉记者:振农公司委托他全权处理振农公司所有的对外接受采访事宜,并以采访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振农公司借用育林的名义进行高额回报的虚假宣传,再通过经纪人指定投资人将“购苗资金”打入个人账户,这些个人帐户是否与卖苗方存在关联,投资人“购苗资金”流向哪里?本刊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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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8 03:07
是农业方面的金融机构。集资是吸引大家投资,发展前景还是可以的。
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效农业项目培育、种植、销售和资本管理的金融服务机构。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振农资本”),秉承“与国家政策一致,与市场需求一致,与绿色环保一致,与产业配套一致,与合作伙伴一致”的经营宗旨,于2012年注册成立。
振农资本是一家始终以国家农林业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于多元市场,面向全国提供专业的农林产业项目运营和管理服务,咨询与培训服务,以及商务立项及代理服务的一体化新型农林产业资本公司。振农资本的业务主要涵盖现代高效农林作物的培育、种植和销售,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
振农资本的主营业务是竹柳千亩育林合作种植项目的推广及其后期产业的转化。为此,公司设立了大客户服务中心、投融资项目中心、产业转化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四大中心,并在育苗、育林、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储备了丰富的资源。同时,振农资本凭借其首创的“营销机构+企业家+投资人”即“MBI商业模式”,将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的种植与销售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实现了公司、合作方及客户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振农资本坚持以“参与·共赢”为目标,本着“以诚信创合作、以服务见专长、以管理树品质、以分享赢价值”的品牌理念,结合实际为客户量身定制契合所需的资本运营方案;立足现实为客户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并合理优化配置;不懈努力为客户搭建中国首家最具现代化农业特质的资本运营平台。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国际企业大道金源利德投资大厦60号楼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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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8 03:12
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效农业项目培育、种植、销售和资本管理的金融服务机构。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振农资本”),秉承“与国家政策一致,与市场需求一致,与绿色环保一致,与产业配套一致,与合作伙伴一致”的经营宗旨,于2012年注册成立。
应答时间:2021-01-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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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8 03:07
北京振农属于中介性质,不属于金融公司更没有金融牌照,所以不要被所谓的经纪人误导,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3:12
北京振农工商信息所属性质如下: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教育咨询;文化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谷物、新鲜蔬菜、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就是你投资6万起分红如下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