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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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28
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不得损害子女的健康成长。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子女是否可以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答:
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不得损害子女的健康成长。
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2)父母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
(3)父母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以下情形不建议采取父母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子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一方因健康原因、职业特点等,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品行差,如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4)双方的住址相距太远,不在同一市区内居住,影响子女入托、入学的稳定。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析:
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可以充分发挥男女双方各自养育孩子的长处,可以相对地使子女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轻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理造成的创伤。父母轮流抚养,可以满足夫妻双方都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降低离婚后父或母因未得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直接抚养权而造成情感上的巨大落差,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轮流抚养可使父母双方在照顾抚养小孩的同时就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了,至于教育费、医疗费等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黄加苏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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