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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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57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德育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第十条明确规定,它负责制定全国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指导全国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工读教育工作,实施宏观调控。
管理职责的细化在第十一条中体现,国务院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或确定专门负责中小学德育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则根据本地情况设立或指定管理机构,可能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以确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强调科研与实践的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人员及教师合作进行课题研究,同时支持他们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以提升德育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教育督导在德育工作中起着监督和评估的作用,第十三条规定,教育督导部门定期进行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并建立有效的评估制度,确保德育工作的质量。
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德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并通过各种途径如课程内外、校内外活动,执行《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
对于具体机构设置,第十五条规定,普通中学应有专门的德育机构,城市小学和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则需有教导主任负责德育工作,体现了对德育工作的重视和专业化管理。
少先队和共青团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充分利用这些组织协助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后,第十七条强调学校需通过多种方式收集社会和学生本人对德育工作的反馈,以便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确保其与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相适应。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而制定。该规程共八章、四十一条(含附则),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