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1: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0:50
唐龙,生于1477年,卒于1546年,享年七十。少年时师从章懋,正德三年(1508)以进士身份入仕,首任郯城知县。他仕途顺利,历任陕西提学副使、山西按察使、太仆寺卿等要职。嘉靖七年(1528),唐龙被任命为右佥都御史,负责漕运和凤阳巡抚。他任内做出了多项利民举措,如取消淮西民户的官马种牛代养费用,废除寿州正阳关的榷税,免除通州、泰州的虚田租及漕卒船料,深得百姓爱戴。
调任左副都御史后,他掌管吏部事务,公正无私,无人敢以私情请托。嘉靖十一年陕西大饥荒,蒙古部族入侵,唐龙被委以兵部尚书重任,总管三边军务并负责赈济。他提出并实施了多项救荒措施,有效缓解了饥荒,击退了入侵者。后来,他转任刑部尚书,公正处理了刘东山陷害张延龄的大案,维护了正义。
唐龙任满后,加封太子少保,因母亲年迈请求归养。之后,他又被起用为南京刑部尚书,旋即转任吏部尚书。尽管在任期间遭遇边警,他积极备战,成功威慑了敌人。然而,因小案被夏言罢黜为民,于都门外三十里外的旅舍去世。嘉靖三十一年,唐龙的名誉得以恢复,被追赠为太子少保,谥号文襄,还得到了皇帝的赐祭葬和匾额赞誉。
唐龙的人生起伏,反映了当时朝政的复杂和朋党之争。尽管与严嵩有交情,但夏言的私欲和党争导致了唐龙的贬黜,而他的忠诚与才学最终得到了后世的认可和敬仰。
唐龙(1477—1546),字虞佐,号渔石,兰溪县城北隅人。生于明宪宗成化十三年,所著有《易经大旨》、《群忠录》、《黔南集》、《江右集》、《关中集》、《晋阳集》及《淮阳集》,今存《渔石集》四卷,《四库总目》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