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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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26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能否予以取保候审,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醉酒驾车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同时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风险,则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反之,若醉酒驾车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风险,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另外,若醉酒驾车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并为自己的孩子哺乳的妇女,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风险,亦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最后,若醉酒驾车者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因此,醉酒驾车者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做出决定,并不存在固定的天数*。若醉酒驾车者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都可以在被拘留之后的任意时间段内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