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6: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4:50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了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以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首先,各级人民政府被要求加大支持力度,逐年增加对职业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资金主要用于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以及农业、地矿等特殊行业和地区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城市教育费附加被要求更多地用于职业教育,从2006年起,一般地区的比例不低于20%,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则不低于30%。农村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的经费也适用于农村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的再就业培训可享受补贴,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也得到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的加强。此外,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对通过政府或非盈利组织的资助,享有税收优惠。
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中央和地方财政将提供经费,尤其是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资助。学校本身也需从收入中拨出一部分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同时推广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等途径。金融机构则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确保他们能接受职业教育。通过助学金、奖学金和贷学金等形式,贫困家庭学生和选择艰苦行业如农业、地矿等专业的学生可以得到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于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参照国家对高等教育学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