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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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23:57
鄂州市旅游局根据职责要求,设有如下四个主要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处理综合性文件和文电,安排日常会务并督办各项事项,协调机关各部门政务,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文印、信息、建议提案,负责房产、车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负责目标管理、社会治安和财务管理工作。
2. 发展规划科: 负责执行旅游业法规,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改革建议,制定并执行发展规划,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规划,负责旅游区行业管理和质量评定,包括旅游厕所、农家乐等,负责项目立项和特定旅游项目指导。
3. 开发促销科: 主导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制定年度促销方案,负责旅游形象宣传,组织产品市场开发和促销活动,指导旅游文娱工作,参与大型活动组织和对外交流,负责旅游招商项目策划和旅游产品开发*的制定。
4. 质量管理科: 负责旅*业标准的执行和地方标准研究,管理旅行社,监督旅游服务标准,指导星级评定和市场秩序,监督旅游保险,参与安全事故处理,负责优秀旅游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特殊旅游事务,指导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负责导游和旅行社领队管理,监督旅游质监所和监察大队的执法工作,协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和指导行业协会。
此外,还有按照规定设立的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湖北**、湖北省**关于印发〈鄂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鄂州*、鄂州市*关于印发〈鄂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文〔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旅游局,为市*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