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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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3:18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招标公告被视为要约邀请,而招标文件则是其具体化,同样属于要约邀请范畴。要约邀请,按照《合同法》第15条,是指一方希望他人发起要约的行为。而要约则是第14条中定义的,即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向。在合同法的定义下,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以吸引投标,这构成要约邀请。投标则是投标人响应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包含合同关键条款的文件,属于要约范畴。然而,招标文件与一般的要约邀请有所不同,它受到《合同法》在编制和内容方面的严格规定,包括技术要求、报价和评标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而投标文件同样有特定要求,需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法条还规定了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规则。招标和投标的活动受到严格*,必须遵循法律规范。
当招标人通过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会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被视为招标人的承诺,即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表示。中标通知书一旦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而非等待中标人收到后才生效。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性,防止因传输问题导致的法律效力延迟或丧失。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体现在,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如宣布废标或取消项目,将适用定金罚则。对于中标人,未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损失,招标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样,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也会导致相应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即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违反诚信原则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招标采购合同的详细成立过程,将在后续内容中详细解析。
所谓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只要告知招标项目已经由其中标,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即可。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当同时给予通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还应退还这些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