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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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2:39
陕西省人民政府提出新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创新发展。特别强调了对民办高校科学研究的大力支持。
首先,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科研活动上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权益。无论是课题立项、课题申请、公开招标、评审过程,还是科研成果的评审与转化,以及财政科研经费的分配,都将一视同仁。这为民办高校提供了科研平等竞争的环境。
其次,鼓励民办高校根据自身的规模、层次和类型设立科学研究机构,如针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以及民办教育领域的深度探索,民办高校被赋予了更多研究空间和机会。
此外,政府鼓励民办高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与公办高校、科研机构、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等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以多元化方式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在科研合作的政策支持上,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受到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制度健全、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民办高等教育体系,2011年12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发〔2011〕78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教学管理、鼓励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强学生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8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