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六级伤残军人,2008年在粮食单位改制下岗,被强算断工龄 他们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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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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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8:52
我是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对你只能说一句那是没有错误的举措。依据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只有企事业单位以“残疾”的名义,予以除名解聘的,那才是违法行为。
实际上我的很多战友南疆伤残回来安置在粮食系统,早在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粮食部门日益萎缩后就有下岗的。但是这不等于世界末日已经到来,也不会在8年后再来无效的纠结,而是用军人精气神和毅力自我创业、再就业的。就是断了一条腿的三级战友,也是再就业后在单位人力资源、财务岗位干到退休的。
纠结八年、蹉跎八年,那个损失是自己的。就是单位违法的那么法律对你的劳动纠纷保护期也就是一年的时间。忘了那些过去无用的东西,干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才是一个残疾军人面对挫折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