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使用权在承租人死后的分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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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2:34
楼主说:我认为不合理。
这很正常,用是否合理来评价一件事,其实是很不公正的。
同样的一件事,站在不同的立场来评价,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因此,应该用是否合法来评价。
公房使用权,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算作“遗产”,不能被继承!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个人以为:
楼主的父母还是应该与其他人好好协商。别把事情做过了。
要是单位万一不高兴了,把使用权收回去,楼主一家就惨了。别人的“奢望”自然也就破灭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2:34
与产权单位协商变更承租人.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