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斡旋受贿,有何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0:0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0:57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什么是斡旋受贿,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斡旋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斡旋受贿行为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是成立斡旋受贿的前提。行为人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斡旋人与被斡旋人之间在职务上没有隶属和制约关系。如果有隶属和制约关系,构成普通型受贿罪。
律师补充:
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执政党和*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斡旋受贿行为。即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却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 【斡旋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