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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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0:10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权利如何体现,对隐名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A与公司之外第三人B签订了协议,内容是转让部分股份。B又与C签订协议,转让B的部分股份给C。请问B和C是否属于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享有的权利有什么?是否只有分红?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姚睿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权利的体现:
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姚睿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
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
无违法行为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比如,中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隐名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显名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他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冻结甚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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