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诉讼期限是多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7:4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7:35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是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人民*提出诉讼,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文件,由*根据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后作出判罚。
一、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决定。
二、《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对于行政处罚的处理有异议的,或者不服处罚的,可以首先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申诉处理,但这也是属于行政处理的范围,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情况下可以在诉讼时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