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资料 湖北银保监局处罚三家财产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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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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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1:51
中新经纬3月30日电
湖北银保监局近日连发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三家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处罚。
针对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显示,该分公司存在将实际经办人员吴XX所办业务虚挂在黄XX、余XX名下,并虚列个人代理人佣金29.28万元的违法行为。时任公司业务员余鹏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国泰财险湖北分公司罚款18万元,并对余鹏予以警告并罚款2.5万元。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口中心支公司(华安保险汉口中支)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报销6笔公杂费、2笔电子设备运转费,金额合计33543元。上述费用未真实发生,套取资金用于向修理厂员工支付车险业务提成。时任华安保险汉口中支团队经理方春晓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华安保险汉口中支罚款10万元,对方春晓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建信财险湖北分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虚列宣传费、防预费套取资金17.92万元,资金实际用于维护客户关系。时任营销服务一部(恩施团队)负责人毛勇对恩施团队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时任法人业务部负责人程猛对法人业务部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时任法人业务部客户经理石沛对法人业务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建信财险湖北分公司罚款11万元,对毛勇、程猛、石沛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2万元、1万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1:50
中新经纬3月30日电
湖北银保监局近日连发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三家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处罚。
针对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显示,该分公司存在将实际经办人员吴XX所办业务虚挂在黄XX、余XX名下,并虚列个人代理人佣金29.28万元的违法行为。时任公司业务员余鹏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国泰财险湖北分公司罚款18万元,并对余鹏予以警告并罚款2.5万元。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口中心支公司(华安保险汉口中支)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报销6笔公杂费、2笔电子设备运转费,金额合计33543元。上述费用未真实发生,套取资金用于向修理厂员工支付车险业务提成。时任华安保险汉口中支团队经理方春晓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华安保险汉口中支罚款10万元,对方春晓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建信财险湖北分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虚列宣传费、防预费套取资金17.92万元,资金实际用于维护客户关系。时任营销服务一部(恩施团队)负责人毛勇对恩施团队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时任法人业务部负责人程猛对法人业务部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时任法人业务部客户经理石沛对法人业务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建信财险湖北分公司罚款11万元,对毛勇、程猛、石沛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2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