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7:4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55
首先此案与财产无干,分家之时没有争议,法律自然就认定了其合法性和有效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55
这样的情况按继承法来处理较为合法。因为儿子在世时是单独生活的话,哪么他们夫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儿子去世后不能继续履行对老人的膳养义务,但是有继承儿子遗产的一部分。因为嫂子及侄子还在,老人可以继承儿子遗产的属于老人的哪一份,作为其他财产全部交出来是不合法的。像你家这样的情况较复杂,最好是采用法律手段,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分割及赡养费的情况进行处理。就凭几个女儿的要求将财产全部交出来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56
当然不合理了,儿子去世后,就无法赡养老人了,女儿来赡养,这是应该的,但是要求嫂子和侄子交出全部财产,当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财产是他们一家人,不只是哥哥的,即使是哥哥的,嫂嫂和侄子也要继承一大部分,所以说全部交出是不合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56
儿子去世后,女儿赡养老人也有义务,但要求嫂子,侄子把财产全部交出去。不合理。因为法律上规定,凡是儿女都有继承。和善养老人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儿女的义务。同时,儿子去世后,嫂子,侄子都有继承老人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57
儿子去世后女儿赡养老人,要求,嫂子侄子把财产全部交出去,应该不太合理吧,因为这个,从遗产继承的角度来说,嗯,就算是儿子去世了,嗯,嫂子和侄子还是有财产的继承权的,至于赡养老人,可以,大家共同出力,经济上也可以平摊,但是这个让把所有财产都交出去,应该是不太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