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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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03:51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避免失去人身自由所实施的取保候审得以合法保持的条件在于申请人在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不违背本法规第七十一条中的任何规定。一旦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到期提当,又或是该起案件已依法完成审理,同时意味着并未出现任何因申请人导致的违抗行为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便可以凭借*机关针对其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的法定法律文件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然而,若已收到退回的保证金凭证并且也无任何其他法律文书明确指出仍需维持取保候审状态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取保候审已经正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