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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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8:37
申请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需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中国*机构监管部、信息中心和所在地派出机构。
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经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司开展网上委托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中国*机构监管部、信息中心和所在地派出机构。
请将本办法转发辖区内的证券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年 三月三十日
网 上 证 券 委 托 暂 行 管 理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