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大亨”房卡涉赌案宣判负责人被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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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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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3 14:06
1.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对芦型“牛大亨”APP涉赌案作出判决,负责人夏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四年刑期,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
2. 夏某在2019年2月与李某合谋,成为*网站的代理,负责接受投注。他们创建了“牡丹花总部”微信群,通过“牛大亨”APP组织“斗牛牛”*,夏某负责充值和上分,*结束后,APP自动扣除赢家7%的利润,夏某和李某等人按份额分配。
3. 警方调查显示,赌资累计高达1828746.05元人民币。夏某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因其不仅接受投注,还协助赌客上下分,此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开设赌场。
4. 夏某通过微陵雀信收取赌客费用,其行为符合“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的构成要件,因此,其行为同样构成开设赌场罪。
5. 诺诚律师指出,夏某在“牛大亨”上担任客服,利用平台进行非法*活动,这属于刑法定义的“开设赌场”行为。棋牌游戏平台应禁止提供提现功能,杜绝依输赢结果抽水的行为,防止滥用玩家之间的道具转移功能。
6. 游戏行业陪汪猜必须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功能符合法规要求,严格遵守规定,避免陷入刑事法律的漩涡。警方对此案的严厉打击,提醒我们应深刻认识到网络*的危害,共同维护健康的游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