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公安局对打架事件工作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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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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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0:25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人员当场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一)传唤。*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二)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机关的讯问。讯回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三)取证。*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四)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裁决书一式三分。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常住地*派出所。单位和常住地*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0:25
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部进行询问笔录,并交由*机关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的规定,*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这从法律上规定了,*机关在行使治安处罚同时,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处理。司法实践中,由于*机关存在着久调不结和在程序上做法不够规范情形,常给人民*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带来困惑。笔者想结合审判实践,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受理条件和责任认定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