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住院怎么报销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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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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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02:16
在外地医院就医的医保报销流程涉及多个步骤,下面详细说明:
1. 特殊情况下的报销
因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外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在紧急情况下,允许在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后,需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凭证,回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
2.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已退休且子女在外地定居的人员,可以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安置。批准后,可以选择两家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之后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3. 长期驻外职工的医保安置
长期在外工作的职工,可通过单位申请医保异地安置。批准后,可在选定的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个人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审批流程
异地就医者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审批。获得审批单后,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再将审批单返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
2. 审批期限
审批通常一年一次,自办理日起至次年同一天有效。期间不可变更。若审批到期,需重新审批。
3. 选择医院
异地就医者需在异地选定医院,各地规定可选医院数量不同,一般可选择两家至三家。
4. 报销单据
异地就医者需开具门诊、医院收费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等,并获取医院登记证明。
5. 报销方式
异地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单据可邮寄回原城市报销,或由家人帮助报销。报销标准按原城市规定执行,款项可通过家人代领或设立账户领取。
异地就医需提供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以及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有转院,需提供本地医院转院证明,并由主治医师、科主任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应按规定从基金中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应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同时,社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