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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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58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长时间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去起诉离婚。 此外,就算当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异地委托律师,让律师帮忙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开庭时需要当事人自己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58
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