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不想做了,辞不了职自动离职的话还有工资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9:0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40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41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都可以书面离职通知公司,到期即可离职了,不需要公司批准的。
如果自动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工资是可以拿的。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你可以要求发放工资并录音下来,如果还是不行,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38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33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38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3:42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都可以书面离职通知公司,到期即可离职了,不需要公司批准的。
如果自动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工资是可以拿的。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你可以要求发放工资并录音下来,如果还是不行,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