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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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1:40
不是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负有事故责任,且对方不机动车的,则在赔偿时,首先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的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中全额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如果车辆的损失超过2000元的,则超过部分再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中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所以,如果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的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应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而不是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则先由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超过2000元的损失部分,才再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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