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时是否需要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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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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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3 16:30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因为自己经营决策的变化会让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公司分立指的是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这个其实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那么公司分立是否要清算?
网友咨询:
公司合并分立时是否需要清算
律师解答:
公司合并和分立是不需要进行财产清算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