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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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15:44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文件起草工作,包括区政府和办公室名义的文件,以及领导讲话材料的拟订。
2. 承接并处理来自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提出初步意见,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3. 负责区政府的会务管理和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确保会议决策得到有效实施。
4. 协调各部门关系,解决有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并按程序决策。
5. 对上级重要决定、决策和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进行跟踪调研,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6. 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局性工作课题,提供对策建议,指导和协调调研工作。
7. 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中,协助领导组织处理,确保政府运作的稳定。
8. 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确保信息畅通。
9. 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问题,传达并监督执行领导指示。
10. 负责区政府接待工作,确保对外联络的顺利进行。
11. 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包括规划制定、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及科技普及等事务。
12. 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统计工作,负责经济、人口、农业等领域的统计分析和监督。
13. 起草和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行政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赔偿和应诉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
14. 贯彻人民防空建设方针,管理人防工程,负责应急救援和战时准备工作。
15. 最后,办公室还需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确保政府工作的全面高效运行。
根据《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株石发〔2010〕12号),设立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