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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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2:45
债务承担的分类主要基于新债务人是否替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分为两种形式: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 免责的债务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承担。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将不再对转移的债务负责(即获得免责),而新债务人则成为新的义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从债务,除了那些专属于原债务人的部分,通常也会随主债务转移给新债务人。此外,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利,新债务人可以同样使用。
2. 并存的债务承担:在这种形式中,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而是有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由于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对债权人的权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除非特殊情况,通常不需要债权人明确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债务承担即可生效。
债务承担 assumed liability ,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