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按离婚约定支付抚养费如何向法院申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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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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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08:48
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的父母仍需承担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责任,如果其中有任意一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即构成违法行为。
假如另一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子女抚养费,则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权益。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夫妻离婚之后,若子女由某一方直接抚养,则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比例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具体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前提下,子女在必要之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在确认亲子关系的问题上,若女方为抚养人,则无需提供过多的证据支持。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若男方否认亲子关系,女方即可当场请求进行亲自鉴定。
若男方拒绝接受亲子鉴定,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且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则可据此推定该主张成立。
”因此,法院将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
此外,若男方已支付一段时期的抚养费,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则转账凭证亦可视为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