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间人是否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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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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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3:40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中间人是否负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现行经济中民间融资较为活跃,一些急需资金的借款人往往会通过亲戚、朋友寻找和介绍出借人以实现迅速借款的目的,帮助达成借贷合意的人员,俗称为“中间人”或者“介绍人”。
民间借贷中牵线的中间人如果只是牵线人或者是见证人,最多承担作为证明该借款事实的证人,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该中间人同时承担了担保人的责任,并在担保合同中承诺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正式签署生效后,该笔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偿还将承担连带责任。若作出愿意加入债务或与债务人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则其身份转变为债务人。
律师补充:
借贷关系的认定条件:
1、需要主体适格。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2、需要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借贷的合意。借款人要有向出借人借款的意思表示,出借人亦要有向借款人出借款项的承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才能形成借贷的合意。
3、需要出具借款凭证。民事上的证据既要合乎法律范畴内的要件,又要合乎日常生活习惯、交易习惯及常理。日常生活中对于较大金额的借贷,出借人一般不会采用现金交付的方式,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较为常见,对于这种借贷通常应当结合出借人银行资金往来、出借人经济实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4、需要证明出借款项的交付。对于出借款项交付的审查,一般应当对交付的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情形等进行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