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1:5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从房屋交付使用后的次月起就需要缴纳。
对于存量房,即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或变更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从次月起开始纳税。
出租或出借房产的,自交付房产后的次月起,应履行纳税义务。
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是有约定交付时间,从次月起缴纳;如果没有约定,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开始纳税。
新征用的耕地,需要在批准征用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非耕地,则从批准征用的次月起就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征用耕地的情况,征收时间有所不同。因此,选项A的表述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