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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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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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15:30
1. 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涉及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并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2. 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导致人民*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措施,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作出裁判文书、财产分配方案,以及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
3. 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指多次实施虚假诉讼行为。
4. 其他严重情形:例如,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共同债务,或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恶意串通捏造债务或担保义务等。
关于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
1. 一般情况下,虚假诉讼罪的量刑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包括行为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对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一旦符合立案标准,行为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